流浪犬谁来处置更合适
海口市公安局城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部门在调研过程中,经梳理发现城市养犬管理在近年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中有如下发展趋势:一是越来越多的沿海发达城市由城管作为城市养犬管理主管部门,如深圳、杭州、嘉兴、淮安等城市。二是越来越多的国内大中城市赋予城管捕捉流浪犬的职权,如福州、郑州、兰州、南宁、厦门、三亚等城市。近年来,随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越来越健全,职能越来越明确,完全有能力且应该承担起城市养犬管理更多的工作职责。应借鉴以上城市的养犬管理工作做法,把握发展趋势,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流浪犬的捕捉工作。实行警方、城管、动检等多部门各自分工,齐抓共管,有利于有效地做好海口养犬管理工作。
龙华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王学锋认为,捕捉流浪犬,公安部门更有强制力。“进入小区捕捉犬只,需要住户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对住户缺乏强制权,如果对方不配合执法的话,就会处理不下去、达不到执法效果。”王学锋说。
海南动物保护人士李波多年来一直在关注养犬管理工作,他介绍,青岛市将捕捉流浪犬的工作移交给城管部门,各区城管部门均设立相应机构。因犬只管理涉及到农业、动物检疫、城管和公安等部门,所以由政府设立协调机构,以政府各部门为主,以民间为辅,政府出资建立流浪动物收容所,对民间公益组织给予帮扶,让他们参与、监督,这样在整合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让城管部门捕捉流浪犬和查处养犬违法违规行为,警方负责处理涉及养犬的治安和刑事案件,这样分工比较妥当一些。”童雪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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