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5日消息(记者陈捷)7月5日,海南省发布了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新闻大事记(2021.10-2022.6),其中共计有56项内容,反映了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以来,海南全面推动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各项积极进展。
具体内容如下:
1.2021年10月8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研究工作专班的通知》,便于高标准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及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不断推动更多制性开放政策和创新措施落地。
2.2021年12月1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率先在国内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该条例对标RCEP规则,创新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扩宽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
3.2021年12月25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联合中国渔业协会在海口共同举办“RCEP背景下渔业产业发展论坛”,旨在帮助我国渔业企业深入了解RCEP的意义和内容,提前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4.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林业局印发全国首份《海南自由贸易港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先行先试RCEP鼓励性义务,借鉴《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1991文本),扩宽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
5.2021年1月1日,海口海关所属海口港海关顺利签发首份RCEP原产地证书,这是海南省企业在RCEP协定项下享惠出口的“首单”货物。同时,中国银行为取得RCEP原产地证书的跨境贸易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应收账款融资、出口收汇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6.2022年1月8日,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0条行动方案》,明确以扩大货物贸易规模、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双向投资和跨境产业链合作、深化区域一体化和互联互通水平以及推动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等5大项20条措施为抓手,高标准抓好RCEP的落地实施。
7.2022年1月12日,海口海关所属八所海关顺利为海南申洲实业有限公司签发八所海关首份RCEP原产地证书。企业享受了5个点的关税优惠,并减免税款约1652元。
8.2022年1月23日,由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中国日报社、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主办的RCEP区域发展媒体智库圆桌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海口召开。来自中国、韩国、新加坡等RCEP成员国的80余位智库和媒体的专家学者,围绕“RCEP生效:展望区域合作与发展新前景”的主题深入讨论,建言献策。
9.2022年1月24日,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提出30项重点任务,包括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和RCEP的叠加效应,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方案和政策措施,深入研究RCEP规则条款及缔约方市场准入承诺,推动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制造业等方面更快发展,实施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10.2022年2月24日,新加坡金航集团与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签约,年产2万吨高端天然植物涂料科研及产业化项目正式落地,这是RCEP生效后首次有成员国在洋浦投资实体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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