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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高校招生诚信受考验 预录取成空头支票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时间:2011-08-01 10:55:47

  距离7月21日媒体最早披露南京大学在今年的招生中,未录取与安徽招生组工作人员签订“预录取通知”的7名考生的消息已近10天了,在南京大学校园BBS小百合站上,关于上述话题的讨论依旧热烈。而近日,山东媒体披露的山东大学未录取一名与招生人员签订了“2011年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的消息,进一步引起了媒体和公众对部分高校在招生中实行的“预录取”方式的讨论。

  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涉及“预录而未取”的部分考生家长,以及相关高校的招生人员。

  以为“铁板钉钉”,却成“空头支票”

  喻诗文是安徽省无为中学的物理教师,在此次无为中学“预录而未取”的6名理科考生中,有两名是他的学生,自己的女儿也在其列。

  喻诗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6名考生随后被同济大学、南开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等高校录取,“从最后录取的学校来看,这几所也还不错。”

  不过他表示,女儿的专业不是很理想,她从小就喜欢生物,所以A志愿报的是南京大学生物科学专业,但最终录取的是同济大学的车辆工程专业。对于后者,女儿不是很喜欢。

  “当时对于其它几个志愿的专业选择,没有认真考虑,没有上心。”喻诗文表示,填报B志愿,只是为了防止万一。“再说,如果A志愿就报同济的话,专业选择上应该会有一定的优先权,可以选到满意的专业。”

  经过喻诗文的沟通,目前女儿的心里已经“平静一点”,不过,让他仍感不平的是,“当初拿到‘预录取通知’后,以为这是铁板钉钉的事了,亲戚朋友都知道了,女儿被南大录取了,结果是空欢喜一场,她心理上受到了伤害。”

  据喻诗文回忆,6月28日,南京大学的招生老师预估了本校提档线为645分之后,当场就和考生签了协议,并保证录取到某一个专业或“保证录取某几个专业中的一个”。随后,又签发了盖有“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公章以及招生老师签字的一份“预录取通知书”。

  记者看到,今年南京大学的“预录取通知”载明:“鉴于您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取得×××分(全省理科×××名)的优异成绩,且承诺在填报志愿时将南京大学作为本科第一批次的第一个志愿。经南京大学安徽招生组研究同意,并报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意预录取您为南京大学2011级本科生……”

  据喻诗文介绍,该“预录取通知”分上下两联,一联给了考生,另一联被招生老师带回学校。“他们要求我们必须第一志愿填报南大,并且把网上的高考志愿表打印出来,复印一份,寄往南京大学,我们都按照学校的要求做了。”

  7月15日,安徽高考一本院校投档线公布。南京大学在安徽的最低投档线为理科648分。这张预录取通知书到底有没有效?喻诗文和其他几个家长非常着急,先后拨打了招生老师翟意安、南京大学在安徽招生组组长张生以及南大招生办的电话,但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最终结果是,他们没被录取。

  类似“预录而不取”的现象也发生在山东。今年高考,聊城的理科考生小王和小张(均为化名)都考了627分,超过山东省一本理科分数线60分。山东大学负责在聊城招生的王老师在小王和小张所在的中学做招生宣传时称,超过山东省一本理科分数线60分以上的考生均可与其签订预录取协议。

  与南京大学今年发出的“预录取通知”相比,小王拿到的“山东大学2011年预录取通知书”内容要简单得多,只有一句话:“祝贺你在2011年普通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经研究,同意预录取你到第一学校志愿山东大学×××或×××专业(类)学习。”

  该“预录取通知书”上也有签发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公章。

  小王的父亲告诉记者,除了这份“有签名、有公章”的“预录取通知书”,王老师还非常肯定地告诉考生,拿到“预录取通知书”后,“你就是我们的学生了”,“剩下的志愿随便填就行了”。

  此后公布的山东大学在山东省的理科一本投档线是629分,没有认真填选随后几个志愿的小王后来被一所省外高校录取。

  “我孩子的分数本来能上985、211高校的。”小王的父亲对此颇为无奈。

  相比小王,小张要幸运一些。他在签订“预录取通知书”后,在填报志愿时只填了山东大学这一个志愿,结果在投档线公布后成为“死档”。在家长和其所在中学的协调争取下,小张最后被山东大学录取。

  “他们中学的校长和教务处主任都和山东大学的招生老师说,‘如果你这样出尔反尔,今后还想不想再来我们学校招生?’”小张的父亲说。

  相关高校负责招生的老师不愿多谈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南京大学招生办对“鸽子门”的回应是,安徽无为中学的几名签了“预录取通知”的考生是因为分数未达到南京大学的投档线,无法投档而与南大失之交臂。但媒体在试图联系今年南京大学安徽招生组组长张生和与上述考生签订“预录取通知”的翟老师时,前者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后者仅回复称“要请示组长”。

  7月27日,记者拨打了南京大学招生办的电话,但无人应答。随后,记者拨打南京大学今年在安徽、湖南、湖北等地的招生负责人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

  记者随后联系上南京大学今年在山东的招生办负责人。当提到“预录取”的问题时,他回避了记者的提问,并说这些问题要11月时才能回答。

  7月31日,记者向今年山东大学负责在聊城招生的王老师求证“预录而未取”事件时,他给记者的答复是“目前没有时间,请联系招生办主任”。

  记者随即联系上山东大学招生办副主任朱德建,他向记者证实了今年聊城有考生“预录而未取”,但不愿在电话中多谈。

  上述考生家长告诉记者,因为缺乏对高考招生政策的足够了解,招生老师在宣传“预录取”时又都比较肯定,加之“预录取通知”上有公章,使他们相信自己的孩子能录取上。

  据喻诗文介绍,南京大学负责招生的翟老师“话说得比较‘死’,只要达到645分,就能录取。”当时他问翟老师,“第二志愿能不填吗?”对方“只是笑笑,没有答复”。不过,为了防止“万一”,喻诗文还是为女儿填了B志愿。


  在投档线公布前,喻诗文一度放心不下,曾经电话咨询南京大学负责招生的老师。彼时,他被告之:“没问题,既然预录取了,就会想办法录取你。”

  记者发现,南京大学安徽招生组组长张生在2008年和2010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提到过“预录取”的可靠性。

  张生在2008年做招生宣传时提到:“我校今年在安徽招生有个新政策的革新,预录取制度。我如果承诺录取你,给你一个预录取通知书,将来我一定保证录取你。”

  预录取“既无明文授权,亦无明文禁止”

  “预录取”一词的走红,与此前上海两所高校就招生“暗战”引发的大讨论不无关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曾撰文指出,一些高校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与考生签署的预录取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在南京大学招生发生“鸽子门”后,熊丙奇再度撰文重申了“‘预录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高校抢生源行为”这一观点,并撰写了《“预录取”对谁有利?》一文,回应了有的高校招生人员认为预录取“对学生有利”的观点。

  在熊丙奇看来,结合目前的集中录取制度来分析,“预录取”其实只对少数几所“名校”有利,对考生并无多大好处。此外,在目前教育考试部门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预录取”这一方式。

  记者查阅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近4年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山东省近4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均未发现与上述高校实施的“预录取”行为相关的内容。但在教育部发布的“招生预警”中,也没有针对该行为作出的预警提示。

  “尽管有些考生家长会认为与高校签订‘预录取协议’会有‘定心丸’的效果,但在目前高考集中录取制度下,‘预录取’这种方式既无明文授权,亦无明文禁止。”熊丙奇说。

  对可能导致考生被“预录而不取”的风险,熊丙奇建议教育考试部门、各高校、考生和家长这三方主体都需要作出努力,打破高校与考生、家长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教育考试部门不能仅在事后再作出提醒,而是应该在招生录取阶段开始前就告诉考生和家长相关的政策常识,指导他们填报志愿的技巧,做好对政策的宣传和对规则的阐释,以维持报考录取的秩序。对高校及其招生人员来说,应当真心为考生和家长服务,转变目前‘抢生源’的招生理念,不去追求所谓的招生政绩和指标,不采用不符合规则的招生手段。而对考生和家长来说,了解准确的高校招生政策和常识,以及志愿填报的规则和技巧是很有必要的,不要被招生人员的宣传牵着鼻子走,对待志愿的填报千万不能随意。”熊丙奇说。(来扬王磊)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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