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举措
高校食堂享受税收优惠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经营享受税收优惠。
通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
——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房产税、印花税和营业税税款,分别从纳税人以后应纳的房产税、印花税和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到期废止。据新华社
湖南做法
设立食堂价格平抑基金
本报讯(记者岳霞)原材料进价大涨产品售价不涨——这也给高校管理者提出了一个高难度课题。目前我省100余所高校共有学生食堂400余个,服务全日制在校学生100余万人。记者近日从全省高校学生食堂工作会议获悉,为应对高校学生食堂工作面临市场物价上涨、经营压力骤增、饮食安全问题凸显等复杂形式,各高校需按照一定比例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并单列进入2012年财务预算。为缓解物价上涨给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的压力,财政部和教育部已下拨今年秋季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60元,补贴期限为5个月。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刘建湘告诉记者,2011年初,为平抑饭菜价格给予学生食堂补贴20万元。“学院以公告形式向学生告知学院严格控制菜价上涨的决心和措施,鼓励学生举报并进行奖励。”刘建湘说,在严控菜价的同时,学院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生活上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2010年11月,学生食堂率先开办了“温暖工程窗口”,特困学生花2元钱,可享用“一荤一素一汤”,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据长沙理工大学餐饮中心初步统计,2011年长沙理工大学学生食堂经营预计亏损将达到5%左右。为保证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长沙理工大学配备了0.5元的特价菜,同时,1元、2元、3元价格的菜品占到菜品总量的40%以上。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