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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救人溺亡遗体被偷埋 父亲上访12年讨说法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时间:2012-08-15 09:56:58

 

  出事当天,“怕江家‘抬棺闹事’”,这个小男孩“连衣服都没换就被窑厂秘密抬走埋掉”。此后的5个月里,他小小的棺木被挖出3次,重新找地埋葬。从水沟边到山包上再到田埂间。连父母也不知道儿子究竟被埋在哪里。

  找到儿子的第四座坟茔时,一方雪白的布料被撑起来,遮挡住小小的坟包。父亲一锄一锄刨着坟上的黄土。而母亲被人拉扯着,哭得声嘶力竭。

  棺盖打开一半,江志根只看了一眼。“是我儿子的鞋。”他马上背过身去,不忍再看。

  他后悔了。平时教儿子,“做好事有好名声,娶老婆都好娶”,如今,儿子做了好事,“却连张证书也没有”。

  刚开始,有人糊弄他,“见义勇为都没有证书”。他便天天守着电视,一听到,就记下名字到处寻访,直到收集了一沓子“证书”复印件。

  也有人按着他的手在“保证不再上访”的文件上签字,他不肯,只签下“按法律法规办事”。

  他还特别关注国家和地方关于“见义勇为”政策的变动,讲起来头头是道。

  2011年末,在他的努力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郭玉英的帮助下,江伟华的名字,再次出现在一份文件上。一场由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派员参加的会议讨论认定:“江伟华在他人遭遇危险时能有勇敢救助的行为……应予褒奖。”江志根得到了一纸文件、5万元困难补助和“最高标准”的10万元抚恤金。可他依旧不满意,“奖状呢?!”

  他要继续找下去。

  今年5月,民政部发布最新政策,将见义勇为抚恤金标准大幅提升。很快便有人质疑,江志根的坚持是为了钱。“他们曾说给我20万,让我别找了”,江志根表示,“这根本不是钱的事”。他只想把“困难补助”的名称改成“奖金”,再补发一个“见义勇为”的荣誉证书就好。

  然而,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郭建新秘书长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精神,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所以,也就不可能对江伟华的行为进行鼓励和宣传。

  倔强的父亲依然在路上。当被问及老了怎么办时,57岁的江志根表现出少有的茫然:“烂泥萝卜,扒一截,吃一截吧。”

  穿过一段密不透风的树林,一座不足半米高的坟包在草丛中显现出来,没有墓碑,没有名字,没有鲜花,江伟华就长眠于此。新鲜的翠竹在雨后冒出来,布满这一小块墓地。

  那是2000年5月7日午后3点多钟,江伟华刚和小伙伴从一处较浅的水凼,洗净身上的泥巴往回走。就在这时,呼救声传来。他们随即看到,有认识的同学落入较深的水凼。

  “我去救吴德飞!”

  这是江伟华生前的最后一句话。这个平时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儿大喊一声,一跃入水,把小伙伴推向岸边,自己顺势滑向了水凼中心。他扑腾着下沉,“还在水中翻泡,看得见头发”。

  3个窑厂工人很快被孩子们叫到水边。但伸脚试探后,他们表示“水太深、水太冷”,无法施救。

  当江伟华被村民从3米深的水底打捞上来时,许多人都看到,他连衣服也未曾脱去。

  还差一天,他就满12岁了。母亲早就想好了,这是孩子本命年,大碗白面里要窝两个荷包蛋,再炒上几个肉菜。(秦珍子)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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